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函》(闽应急厅办便函〔2023〕84号)的工作要求,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于5月16日至5月18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省厅对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过氧化氢专项整治工作、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液氯专项整治工作、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硝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核查。
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提升。一是现有的生产装置控制工艺不能完全符合现行相关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如过氧化氢装置的氢化塔压力未与氮气联锁自调等;消化装置未设置硝化原料配比异常处置措施等;液氯生产企业的液氯取样未采用密闭采样的方式等。二是企业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中登记的化学品信息登记不全,如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将液氯登记为产品;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双氧水罐区未录入重芳烃(三甲苯)品种信息等。
通过此次配合省厅专项核查治理工作,认为企业装置的生产工艺控制应尽快提升,以符合现行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同时在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及时填报相关危险化学品信息,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