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一批办公家具,详见采购清单(附件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单价应符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1〕3号)要求。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询价比价规则
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比选。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货时限、质保和服务要求
(一)供货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将办公家具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质保期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此次成交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应于24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2.质保期第1个月内,如出现产品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全部办公家具或全部退货。
3.质保期内维修2次以上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于3个工作日内更换出现故障的办公家具。
4.质保期内因维修或退换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验收和合同款项的支付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全新原装未启封且未经二次销售的货物,并按照约定期限、地点送达并完成安装调试全部货物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采购人有权将货物送至自有实验室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包括环保及其他质量指标等,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提供货物,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更换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按照合同价款20%计算。采购人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请第三方供货所增加的费用,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 %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家具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或发票等材料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本公告内容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7.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密封,注明“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于2022年9月9日10时前送至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3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收件人:林女士,电话:0591-87844574
项目咨询联系人:伊先生,电话:0591-87835075
七、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次日起5日(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合同文本详见附件3,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即视同接受合同条款。
附件:1.采购清单及要求
2.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报价单
3.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合同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22年9月4日
附件1
采购清单及要求



附件2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报价单
2022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报价表
序
号
项目
名称
品牌型号
规格技术指标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小计
(元)
最高限价
(元)
1
4万
2
3
4
5
6
总价应包含上述货物的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单价不符合《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1〕3号)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计总价: 元(大写)
元(小写)
附件3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全称)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询价比价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询价比价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
2、合同标的
符合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一批,必须是全新原装未启封且未经二次销售的办公家具。(详见附件2)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4.2交货方式:乙方一次性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输费、安装费等;
4.3交货地点: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4.4乙方应为货物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5交付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询价比价文件、乙方报价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询价比价文件、乙方报价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询价比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成交供应商按照约定期限、地点送达并完成安装调试全部办公家具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 %的正式发票,在收到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
8、履约保证金:☑无。□有。
9、合同签订及有效期
9.1甲方发出中标通知后,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中标权利。
9.2合同有效期:暂定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10、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0.1成交供应商对此次成交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应于24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10.2质保期第1个月内,如出现产品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全部办公家具或全部退货。
10.3质保期内维修2次以上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于3个工作日内更换出现故障的办公家具。
10.4质保期内因维修或退换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每延期交货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11.1.2如果乙方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2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提供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按照合同价款20%计算。
11.3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有质量问题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4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解除合同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福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搬运、安装调试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乙方在上述安装过程中造成作业人员、第三方人身伤害,或造成甲方、第三方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8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请第三方供货所增加的费用,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12、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解除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赔偿。
12.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2.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3、知识产权
13.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3.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4.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不可抗力
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6、合同其他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7、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7.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7.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7.5其他: 。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