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拟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1。[A1] 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万元(包含人工费、开票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一、评分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投标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过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精通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单》(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发票复印件等;
5.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律师的执业证书和相关履历说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完税、纳税、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即可);
7.投标人近六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8.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根据本公告内容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0.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注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于2022年8月11日9时前送至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306室)项目咨询联系人:伊先生,电话:0591-87835075。投标文件收件人:林女士,电话:0591-8784457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日(自然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合同文本详见附件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即视同接受合同条款。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单
4.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2年8月-2024年7月法律顾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法律服务内容:
1.解答本单位管理业务、人事及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审查本单位运营过程中涉及法律事务方面认为需要律师审查的各类合同,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3.对本单位所下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和部分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
4.根据本单位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法务文件;协助处理债权债务相关事宜。
5.为本单位主要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协助处置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
6.协助本单位发送公函、通知等相关文书。
7.协助本单位回复相关文件。
8.配合本单位做好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费按照相关标准支付)。
9.向指定对象发送《律师函》15份,超过15份的,每份按照《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规定律师费标准的7折计算。
10.协助本单位参加和解、调解、谈判等非诉活动,按照《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规定律师费标准的7折计算。
11.代理各类仲裁、诉讼等案件,按照《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规定律师费标准的7折计算,但不低于6000元/件;差旅费按照省直机关单位标准计。
12.应本单位要求,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其他要求:
★1.服务团队成员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拟派出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政处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律师服务团队人员应当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
★3.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应当有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
4.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应当熟悉安全生产、科研和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业务;
5.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合同类文件审核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类文件审核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度;
6.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对其获知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保密文件在内的相关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若进行人员调整,需取得采购人的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换顾问律师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合同:确定提供法律服务供应商后,由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次日起提供法律服务
3.交付条件:服务期2年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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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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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 |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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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 |
服务满12个月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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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 |
合同服务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 |
7.具体要求
7.1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接受使用经采购人认可的法律服务合同。
7.2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及服务律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诚信、勤勉、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作出任何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不作为,并对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提供版本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保密责任不因任何情形而终止或解除。
7.3成交供应商及服务律师与采购人交办的法律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觉、主动申请回避;
7.4成交供应商及服务律师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和经济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5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不齐全或明显有误,服务律师应尽职、主动、及时告知采购人,要求并引导采购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补充完整准确;如成交供应商服务律师未尽上述义务导致采购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欠缺及有关情况有误引致成交供应商出具不恰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7.6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法律文件妥善保管;
7.7成交供应商及服务律师不得将其应当经办的本项目项下的法律事务转委托或分包给其他律师事务所或未指定的其他律师(或其他人)办理;
7.8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自身或指派律师等由于不尽或未尽履行法律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故意、过失等)或违反相关约定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声誉和其他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9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个案解决过程中发现的特殊或共性问题、存在风险等按年或就个案向采购人报送服务总结,适时提醒采购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
7.10合同有效期内,若采购人非因中标人违约等成交供应商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已服务的案件支付服务费,除此以外不作其它任何补偿或赔偿;若由于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采购人全部款项;
7.1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及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应赔偿由此导致的采购人全部损失;
7.1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二)违约责任
1.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另请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委托律师所发生的律师费、法院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20%。
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一)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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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项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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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
24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对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非★部分共 16项)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有负偏离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负偏离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影响程度进行扣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注: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投标人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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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律服务方案及流程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服务方案、诉讼法律服务方案、专项法律服务方案,方案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描述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描述简单、可行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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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服务方案中附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顾问法律服务流程,包括供应商对采购人法律服务要求的响应方式及时间,供应商对承办案件办结时限,提供行政复议法律意见书、行政诉讼代理方案提供采购人讨论的案例文书等,响应时间短、方案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响应时间较短、方案较为合理、描述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响应时间一般、方案不够合理、描述简单、可行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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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律顾问服务流程 |
3 |
在法律服务流程中明确团队人员的具体分工的,分工合理、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分工较为合理、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分工不够合理、可行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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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特色服务 |
3 |
法律服务方案中增加了其他特色、优势法律服务内容的,方案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描述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描述简单、可行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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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供应商拟派法律服务团队的从事行政法律服务的经验 |
3 |
团队负责律师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为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过10件(含)以上的法律顾问、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得3分;为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过5件(含)以上、10件以下法律顾问、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得2分;为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过3件(含)以上、5件以下法律顾问、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得1分;未满足条件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或者法院的裁判文书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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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供应商拟派法律服务团队的担任党政部门法律顾问的经验 |
3 |
(1)法律服务团队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五家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得1分;每增加两家党政部门的加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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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法律服务团队存在与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连续2年签订顾问合同的,每提供一家加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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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拟派律师团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 |
3 |
(1)法律服务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接受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满10件,得1分;每胜述1件加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或判决书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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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为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过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服务的,得3分;未满足条件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或法律意见复印件等有效文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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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参与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信访积案化解的,得2分。 注:需提供专题会议纪要或法律意见复印件等有效文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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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参与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出台重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得2分。 注:需提供会议纪要或法律意见复印件等有效文件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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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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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设区市(含)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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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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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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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能力 |
3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曾经针对行政法、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实务进行过专题研究,且研究成果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相关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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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实力 |
3 |
提供两件投标供应商为党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档案卷宗(在不泄密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能够证明服务情况的卷宗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用以审查法律服务卷宗档案的完整性以及服务响应的及时性。档案完整、服务响应优得3分,档案较完整、服务响应良得2分,档案一般、服务响应中等得1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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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两份团队成员出具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意见书文本,内容完整、意见合理得3分,内容较完整、意见较合理得2分,内容一般、意见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档案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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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两份团队成员出具的参与党政部门重大决策法律建议书文本,内容完整、建议合理得3分,内容较完整、建议较合理得2分,内容一般、建议一般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档案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提供档案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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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两份团队成员出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意见书文本,内容完整、意见合理得3分,内容较完整、意见较合理得2分,内容一般、意见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档案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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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在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举办过法制专题培训讲座的,得3分。 注:需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并承诺专题讲座内容的原创性,不得抄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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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党政部门(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完成的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说明,由评委进行打分: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说明详实、条理清晰的得3分;较详实、条理较清晰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注: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满分3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9分
附件3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报价单
2022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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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内容 概述 |
规格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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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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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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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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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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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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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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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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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应包含:上述货物的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计总价: 元(大写)
元(小写)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人全称)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
2、合同标的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货时间:
4.2交货方式:
4.3交货地点: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4.4交付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乙方的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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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 |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
|
2 |
1/3 |
服务满12个月以后 |
|
3 |
1/3 |
合同服务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无。□有。
9、合同签订及有效期
9.1甲方发出中标通知后,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中标权利。
9.2合同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
违约责任
11.1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另请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委托律师所发生的律师费、法院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2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20%。
12、违约终止合同
13、知识产权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4.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不可抗力
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6、合同其他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7、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7.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7.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7.5其他: 。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