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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征集 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 信息来源:总工办 | 点击数:6694

各位专家: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政府技术支撑、“四技”服务等工作。为加快我院事业发展,更好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技术支撑等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技术、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我院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或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研究、教学、设计、检测、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的主要任务

1.参与全省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

2.参与《安全与健康》杂志论文审稿、组稿和约稿等工作。

3.参与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为制订考试点建设标准、考核标准及实操考试题库,考试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4.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等工作。

5.参与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专题调研,项目评审,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等工作。

6.自觉参加我院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我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征集类别及专业

技术类专家: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地质、采矿、化工、机电、通风、选矿、水工、安全工程、民爆、消防、交通(道路、铁路、航空、水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粉尘涉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职业健康等。

技能类专家: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

四、专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规范等;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学术道德问题。

(二)专业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

1.标准化评审专家。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

2.技能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且有直接从事特种作业实操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技术发展状况,实践经验丰富。

3.财务审计类专家。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高级职称管理人员。

4.《安全与健康》专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征集截止时间

长期有效。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3.证明学术及业绩情况的相关资料扫描件(非必须);

4.申请人应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其他事项

1.有意者请于征集期间内将需要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入库资格。

3.我院会对专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专家个人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正式入库,并颁发聘书。

4.专家库专家参与我院相关工作的,按我院《外聘专家费用管理规定》的规定支付专家工作报酬。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璘玲

电  话:0591-87856306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

电子邮箱:fjakyzjk@163.com 

附件:专家申请表

                                     2022年1月25日

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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