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创先争优,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监总人事﹝2018﹞21号),决定授予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二处等199个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靳玉光等1970名同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院周翔同志受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安全发展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较真碰硬、严格执法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的纪律意识,始终不忘初心本色,牢记职责使命,奋发进取、埋头苦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